关于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11:11:01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河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4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57号)、《关于印发<石家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人[2008]32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补聘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石院政[2023]4号)、《印发<关于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石院政[2021]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取得教授职称满5年,且已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一年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二级岗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专业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在工农业生产一线长期从事技术研究,项目开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科技推广工作,在研究新产品、培育新品种、开创新技术等方面连续5年在省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作为国家重点项目主要完成人和技术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奖(金奖前3名、银奖前2名),国家优秀规划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3名)。国家级专业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3)在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翻译、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级专业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专业奖励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1名);
(5)在经济、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了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省内同行所公认,获得国家级专业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三)直聘二级岗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管理期内的省管优秀专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参加竞聘人员填写《石家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报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情况、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公示两天。
(三)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2.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学校审批、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公示。
(五)上报审批
聘用结果和相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
收取申报竞聘二级岗人员相关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7:00。收取地点:行政楼510房间,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zxyzcps@126.com。
五、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原则上从本单位主序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中产生。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鼓励创新的原则。
2.对于聘任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纪检监督举报电话:66617057;举报邮箱:jwbgs@sjzc.edu.cn。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我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66617410。
人事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