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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学院关于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
     为认真做好学校2022年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28号)精神,按照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2号)和《石家庄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石院党[2022]9号)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中层领导班子和全校教职工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和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师德第一标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职工明德修身的根本遵循,坚持价值引领、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分类考核、类内竞优的办法,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把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的重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考核履职情况,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由各部门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人事处牵头,各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三、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见《石家庄学院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开展重点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师德考核具体标准参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石家庄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情况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岗位特点适度考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及奖惩
    (一)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师德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人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202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当年给予记功或嘉奖,部分合格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按上级文件比例确定指标(报送名单时须排序),受奖励人员由学校研究决定。
    五、考核办法
    (一)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办法见《石家庄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石院党[2022]9号)。各部门单位在规定的考核日期内完成师德考核和公示,将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师德考核登记表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其中,拟确定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须同时报送相关事实依据。
    (二)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见《石家庄学院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三)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单位的教职工考核由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党政管理、教辅研究单位的员工考核,以学校安排的考核小组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考核小组要在规定的考核日期内,组织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写出总结并述职,填写年度考核表。
    3.各考核小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经过评议或投票,最后确定考核结果,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个人考核表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改进提高要求。
    4.将考核结果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公示。
    5.将考核、奖励结果(考核优秀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嘉奖名单)分别排出顺序,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连同考核小组名单一并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同时上交电子版)。
    六、时间安排
    见附件《考核时间安排表》
    七、其他事项
    (一)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审批表等电子表格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主页下载,纸张为A4,正反面打印。
    (二)对挂职、见习、长期病假等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等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按照石人社字[2023]2号文件执行。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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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关于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
 为认真做好学校2022年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28号)精神,按照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2号)和《石家庄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石院党[2022]9号)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中层领导班子和全校教职工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和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师德第一标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职工明德修身的根本遵循,坚持价值引领、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分类考核、类内竞优的办法,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把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的重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考核履职情况,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由各部门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人事处牵头,各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三、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见《石家庄学院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开展重点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师德考核具体标准参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石家庄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情况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岗位特点适度考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及奖惩
(一)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师德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人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202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当年给予记功或嘉奖,部分合格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按上级文件比例确定指标(报送名单时须排序),受奖励人员由学校研究决定。
五、考核办法
(一)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办法见《石家庄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石院党[2022]9号)。各部门单位在规定的考核日期内完成师德考核和公示,将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师德考核登记表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其中,拟确定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须同时报送相关事实依据。
(二)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见《石家庄学院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三)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单位的教职工考核由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党政管理、教辅研究单位的员工考核,以学校安排的考核小组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考核小组要在规定的考核日期内,组织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写出总结并述职,填写年度考核表。
3.各考核小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经过评议或投票,最后确定考核结果,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个人考核表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改进提高要求。
4.将考核结果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公示。
5.将考核、奖励结果(考核优秀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嘉奖名单)分别排出顺序,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连同考核小组名单一并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同时上交电子版)。
六、时间安排
见附件《考核时间安排表》
七、其他事项
(一)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审批表等电子表格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主页下载,纸张为A4,正反面打印。
(二)对挂职、见习、长期病假等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等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按照石人社字[2023]2号文件执行。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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