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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校教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学校收到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的名单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责令人事处认真对相关情况开展核实,并通知全校各部门,对所有教职工校外兼职(含在职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石家庄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办理备案手续或退出手续。2023年4月,学校再次收到市审计局提供的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的名单,其中涉及外国语学院任智斌、新闻与传媒学院黄卓民、理学院沈岚、机电学院冯栓良、美术与设计学院曹宁等5名教职工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且未曾履行备案手续。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该5名教职工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教职工校外兼职的管理,如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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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学校收到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的名单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责令人事处认真对相关情况开展核实,并通知全校各部门,对所有教职工校外兼职(含在职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石家庄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办理备案手续或退出手续。2023年4月,学校再次收到市审计局提供的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的名单,其中涉及外国语学院任智斌、新闻与传媒学院黄卓民、理学院沈岚、机电学院冯栓良、美术与设计学院曹宁等5名教职工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且未曾履行备案手续。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该5名教职工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教职工校外兼职的管理,如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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