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补聘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06 10:55:49
根据石家庄市人社局有关要求和《石家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补聘办法(修订稿)》(石院政〔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补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工作布置。3月6日,召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2024年空岗补聘工作。
(二)个人申报,资格审核。3月6日-7日,申报竞聘人员将表格及材料交至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小组。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三)序聘岗位评审推荐。3月7日,学校职改办对专技四、七、十级和初级岗位的序聘拟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并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四)竞聘材料审核。3月13日,学校职改办对申报竞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五)竞聘岗位评审推荐。3月15日,学校组织评委会对申报竞聘专技三、五、六、八、九级岗位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六)学校研究。3月22日,拟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七)推荐结果公示。3月22日,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资料整理,填表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组织推荐人员进行上报工作。
三、相关说明
(一)关于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诚信申报,按照要求提交业绩成果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有效。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由院领导、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推荐小组,小组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低于5人,组长由院长担任(非教学单位参照教学单位执行)。
3.申报人提供的科研论文需符合《石家庄学院职称评审“论文查重”工作暂行规定》(石院办〔2018〕16号)文件要求,并提交查重报告。科研处已出具的查重报告仍然有效。被国外科研论文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竞聘三级岗、六级岗、九级岗时,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分别为取得正高、副高和中级职称以来取得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成果;申报竞聘五级岗、八级岗时,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分别为在六级岗、九级岗以来取得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成果。申报人员当前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时间可联系人事处查询。
5.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
6. 3月7日下班前,各教学单位将申报竞聘人员材料汇总后交至行政楼5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jzxyzcps@126.com。3月7日17点后,不再接收申报竞聘人员材料。
(二)关于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人员的聘任工作
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按照《关于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石院政〔2021〕43号文件执行。
(三)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因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而延误学校整体空岗补聘工作或出现问题的,视情节严重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严格公示制度,畅通意见渠道,确保空岗补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服务意识
各部门、单位应采用多种方式对现有政策进行公开,广而告知,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妥善处理教师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指派专人负责与人事处对接聘岗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强化纪律意识
1.在申报聘岗期间,申报人不得找评委拉关系,不得将自己的材料四处散发,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材料审核,材料不规范或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得上报学校。
3.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确保空岗补聘工作公开透明。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向公示单位反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各单位上交材料时,应将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具体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将公示现场照片或截图一并上交。如实举报问题的举报人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同时,对诬告行为也要进行严肃处理。
4.学校纪委对空岗补聘工作进行监督,接收举报,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处理。(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6617057;举报邮箱:jwbgs@sjzc.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66617410、66617079
人事处
2024年3月6日